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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7-07-20 17:55 來源:未知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為“共同申報準則”,即 “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
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的歷史可追源于美國的FATCA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之前受經濟全球化影響,跨國集團活動頻繁,各國投資者和經營者所得的形式復雜,政府稅收監管難度日益增大。經歷了2008年經濟危機后,美國政府收入大幅縮水,財政赤字嚴重。為增加稅收收入,打擊美國納稅人利用海外賬戶偷逃稅行為,從2010年開始,美國陸續頒布FATCA法案及其實施細則,要求美國以外的金融機構向美國政府提供在其開立賬戶的信息,否則外國機構接收來源于美國的付款時將被扣繳30%懲罰性預提稅。舉個例子,美國一開始找到瑞士,瑞士就要把所有的美國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給美國,否則瑞士的金融機構將接收來源于美國的資產時將被扣繳30%懲罰性預提稅。當時受FATCA法案的影響,素有銀行保密傳統的避稅天堂的瑞士都難逃此網,瑞士很多依賴幫客戶逃稅洗錢的投資機構接連倒閉。FATCA法案幫助美國征得了大量的稅款,于是美國就要求所有市面上的國家都跟他簽訂信息交換規則。
美國此舉有所成就,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成員國也開始效仿。2014年,OECD發布了AEOI標準(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共同申報準則(CRS)便是其中的核心內容。
CRS“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梢岳斫鉃镃RS簽署國間要相互披露對方國家公民在本國的經濟財產情況,以提升稅收的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
舉個例子,假設小東有一天去英國存了一筆錢,英國的銀行就有義務定期把小東的存款信息金額告訴給中國的稅務總局。這是CRS共同申報準則。
當然,成功實現信息交換要有兩個條件:
①必須是已經加入CRS簽署國或地區;
②CRS簽署國A和CRS簽署國之間要“自愿匹配”成功。
如果中國、英國都加入CRS,但中國沒有與英國建立“自愿匹配”的關系,那么小東在英國的存款,中國政府就無從知曉。
那么,到底有多少國家加入了CRS呢?
截至2016年12月6日,有101個國家和地區承諾加入CRS簽署國。
2015年12月17日,中國簽署《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之多邊政府間協議》即(《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協議》)標志著中國意愿加入CRS。
2017年5月19日國稅總局、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六大部委聯合發布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的盡職調查(所謂高凈值賬戶,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100萬美元);2018年9月后,與CRS其他成員國或地區進行首次信息交換。
2018年12月31日前,將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說白了,就是各國政府之間要相互通報對方公民在自己國家的財產信息,以避免偷漏稅、洗錢等。比如一個中國富豪,他在英國、加拿大、新加坡、開曼群島同時擁有賬戶和資產,最遲到2018年,他的這些財產信息將都會被中國的稅務部門掌握。
CRS將調查哪些人?哪些金融機構需要開展盡職調查?哪些人最應該關注CRS的影響?
CRS涉及兩類稅收居民:
兩類居民: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中國居民和外國僑民(不包括具有中國國籍卻并未在中國大陸定居的自然人)。
在中國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天的外國人,海外僑民和港澳臺同胞。
哪些金融機構需要開展盡職調查:
《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所稱的金融機構,包括存款機構、托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例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合伙企業;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基本包括所有金融機構)
哪些人最應該關注CRS的影響:
① 境外有金融資產的人
這些資產將依據CRS協定,披露給本國的稅務局。比如近年來,很多人為應對人民幣貶值,購買香港大額保單(具有現金價值的)。而現在香港也簽署了CRS協定,香港的保險公司要將境內的大額保單資產信息給中國大陸稅務局。
② 在海外持有殼公司投資理財的人
所謂殼公司最為典型的就是在維爾京群島或是開曼群島開設離岸控股公司,然后再用公司在各家金融機構開戶,持有境外的基金、股票等等。這類企業可能將被認定為“消極非金融機構”。CRS是穿透實施,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公司兩個層面擁有的金融資產均要披露,過去利用殼公司的名義來避稅只怕是很困難了。
③ 在境外設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的老板
CRS對福建、廣東、山東、上海、深圳等從事國際貿易的老板是一次大危機。
之前,很多老板的運作模式是在境內設立實體公司搞生產經營出口,同時大多會在離岸稅收優惠地設立另一家公司,完成海外貿易的境外收款職能,這樣大量的外匯收入就直接進入到境外的公司帳戶中,同時享受了免稅的優惠。
但CRS會導致其在境外開立的個人金融帳戶資產被披露,一旦查詢到他們在境外的巨額收入,不僅面臨的是個人所得稅補繳的問題,更重要的他們在境外設立公司還有25%企業所得稅問題,過去可能長達十年都沒交過內地的企業所得稅,合計稅務成本可能高達40%。
④設立海外家族信托的人
中國首批富豪最喜歡設立家族信托的維爾京群島、庫克群島、耿西島、新加坡、香港、新西蘭、開曼群島等等,都成為這次CRS簽約國。
(當然,不是所有的資產都會受到CRS的影響,如果信托下的資產全都是房產或者游艇等實物資產,那么這個信托可能不會受到CRS的絲毫影響。)
⑤ 在海外藏錢的境內公務員
如果國家公務員被查出在海外擁有大量財產,那很可能要面臨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調查。
⑥已經移民的中國人
在中國境內的隱藏金融資產很有可能被披露給移民國!同時極有可能面臨稅務補繳及各種罰金,甚至刑事責任。
⑦財富管理從業人員
包括銀行客戶經理、保險公司代理人、理財顧問、境外投資理財人員、從事家族辦公室人員、境內外稅務師等等。根據規定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很可能面臨被機構詢問其服務客戶的情況。
目前,已經有101個國家參與了CRS。這就是一次個人資產的全球大聯網。各國政府通過“相互交換情報”的方式,掌控自己國民的資產狀況,判斷他們是否偷漏稅、行受賄或者洗錢。
那么,在現有的業務模式下,應該如何合理的避稅?
①找到凈值較低、價值較高的財產。
股權就是非常典型的凈值不高,但價值巨大,比如有些人壽保險,也是凈值不高,價值巨大。
②想移民的找到適合的稅務轄區。
概括起來有兩句話:稅種相同、稅率相當。因為抵扣都是同稅種抵扣的。我們國家只有個人所得稅,所以能抵的就是個人所得稅,假設一個人在海外交了資本利得稅,但我們國家并沒有這個稅種,所得稅在海外卻沒有交過,那就得重交一遍,這就是重復交稅。所以一定是稅種和稅制要大致相同。稅率相當就是不要去找一些本身稅率就很高的國家。
CRS的落地,對于高凈值客戶而言,其在海外的資產將不再隱蔽。高凈值客戶顯然要考慮是不是要將原來既有金融資產改換財產類型,還要對將來的海外資產配置有所顧慮,最起碼需要對資金收入合法化、換匯出境合法化、納稅義務完成合法化。
對于金融從業者而言同樣也是職業風險防范一個重要課題。按照CRS落地執行細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可能面臨被機構詢問其服務客戶的情況。CRS標準規定,如果金融從業人員誘導客戶作虛假陳述或是欺騙所任職的金融機構未如實陳述,不僅面臨罰款,還有可能被刑事起訴坐牢。
CRS來襲,投資者和金融從業者應該如何抉擇?如何利用各種財富管理工具嵌套實現資產收益的最大化?如何利用各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幫助客戶做出合理的稅收籌劃?是一個需要有非常高超的稅收籌劃技巧及綜合化財富管理解決方案才能真正實現的問題。這需要非常專業的理財師的指導,甚至是團隊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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