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將離岸公司做出如下的分類:
1、按公司成立方式
新設離岸公司:指通過注入資本在離岸法域依據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
存續離岸公司:指根據離岸法域之外的法律而成立,再經離岸法域公司登記官的批準而取得離岸公司身份的公司。
2、按投資目的地劃分
典型離岸公司:指甲國母公司通過設立于乙國的離岸子公司,以其名義在丙國從事投資。
變形離岸公司:指甲國母公司為返回本國再投資,而在乙國設立離岸子公司,然后轉回本國進行投資,從而有效規避了法律對本國企業轉投資的限制或者享有外國投資者待遇。
離岸貿易公司
離岸投資公司
離岸控股公司
離岸金融公司
離岸咨詢公司
離岸雇傭公司
4、按公司設立人的不同
個人離岸公司:從離岸注冊的實際看,設立人主要為高收入階層,主要有企業家、商人、高級管理人員、演員、作家、發明家、工程師、知識產權所有人、財富繼承者以及律師和醫生等專業人士。個人注冊離岸公司多是為了進行投資、稅收以及移民的籌劃,而離岸公司正滿足了辦理這些事務隱私以及安全保密的要求。
機構離岸公司:包括控股公司、跨國公司、大型聯合企業、航運公司、金融公司、貿易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特許公司等不同形式。
離岸公司的用途:
1、貿易公司:直接的好處就是極為方便的資金運作和超低的稅賦成本。
2、控股公司:包括商業控股公司和以保持隱秘性為主要目的的私人控股公司。大陸的中外合資公司和獨資公司投資排名第一的香港和第二的英屬維爾京群島都是著名的離岸地。
3、國際投資:用于持有債券、股票以及交易等。
4、其他用途:游艇持有公司、物業持有公司、資產保護公司、公眾投資公司、知識產權擁有公司、運輸公司、網絡公司、保險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