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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1-08-14 18:02 來源:未知
中文名 離岸公司
外文名 offshore company
類 別 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特 點 保密性、減免稅務負擔 等
定 義 只能在公司注冊地以外經營的公司
法律定義:離岸公司,是指在公司注冊地以外經營,不能在注冊地經營的公司。世界上離岸金融中心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塞舌爾群島、薩摩亞群島、馬恩島等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法域內依據離岸公司法規范注冊成立,只能在公司注冊地以外法域從事經營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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