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熱線:0755-81204522/17322377852(VX)
發布日期:2018-04-09 17:47 來源:未知
根據新法規定,相關公司需按要求認真履行以下事宜:
1、在公司的注冊辦事處或指定地點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2、采取合理步驟確定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發出通知并獲取所需的詳細資料;
3、在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中填寫其重要控制人的詳細數據;
4、及時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中所需的詳細資料;
5、向執法人員及重要控制人提供該登記冊及其副本以供查閱。
引入這些新措施的原因,是為了提高香港注冊公司的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以履行香港在反洗黑錢及反恐怖分子融資方面的國際義務。因此,值得注意的是,SCR只供執法人員查閱,其中包括香港警方,公司注冊處,廉政公署,證監會等人員等,亦不適用于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注冊香港公司必須在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上填寫該重要控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成為控制人的日期以及對公司所施加的控制的性質等詳細數據。
誰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確定重要控制人身份,只需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中的其中一項即可:
1、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5%以上;
2、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超過25%的表決權;
3、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任命或罷免公司大多數董事的權利;
4、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公司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者控制;
5、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某信托或商號的活動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
確認重要控制人的步驟
根據新法,公司需要采取合理的步驟來確定其重要控制人,步驟包括:
1、檢視所有可供查閱的文件及資料,例如公司的成員登記冊、組織章程細則、股本說明、股東協議及其他協議;
2、審視個人、法律實體及信托或商號在公司持有的利益;
3、審視是否有證據顯示存在共同安排,或是否有證據顯示有不同方式持有而最終由同一人控制的權利。
若相關公司知悉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人是公司重要控制人,公司必須在知悉后7天內發通知給該人,要求該人確認其是否重要控制人,而該人必須在1個月內確認或回復。
指定代表協助登記冊登記事宜
適用公司必須指定至少一名代表向執法人員提供與登記冊有關的協助。該代表的身份只需滿足以下一項條件即可:
1.在香港居住的自然人的公司成員、董事或雇員;
2.在香港注冊的會計或法律專業人士或“信托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持牌人。
因此,如果一家公司沒有(或不想委任)在香港居住的股東、董事或雇員,該公司可以委任香港注冊律師或會計師或香港持牌公司秘書服務提供商(如德利豐)。該代表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必須載于登記冊
德利豐將嚴格按照政府要求為客戶提供服務,保證安全可靠、零風險?,F秉承客戶至上的原則,德利豐推出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備存優惠:老客戶一律八折!新客戶介紹朋友兩人以上可享八折!
服務內容:SCR建冊,填寫表格,備存地址,擔任法定受托人
相關推薦
中國深圳 :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崗頭發展大廈506室 | TEL : 86-755-33940978 |
中國香港 :香港九龍旺角彌頓道銀高國際大廈10B | TEL : 00852-28150745 |